弗朗西丝仍然认为是阿德莱德告的密,仍然对此耿耿于怀,尽管她也知道,其实说感谢也一样说得通。阿德莱德后来变得很胖,得了心脏病,现在她死了。
在殡仪馆,人们没有问弗朗西丝泰德的情况,不过她觉得这是因为由来已久的尴尬,而不是敌意。人们问她孩子们的情况,她就可以顺便说起泰德了。她说小女儿从蒙特利尔回家了,她在那儿读书,自己不在家的这几天,她回去陪陪父亲。泰德在住院。他有肺气肿,病情危急的时候需要住院,好些了就回家。这样的情况会持续一段时间。
于是人们开始说起泰德,回忆起他在课堂上的古怪行为,说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应该多一些这样的老师,那样学校会变得多么不同。弗朗西丝笑了,她同意大家的看法,心想一定要把这些告诉泰德,但说的时候要显得随意一些,这样他就不会认为是故意逗他开心了。离开汉拉蒂之后,泰德没再当老师。他在渥太华找到一份工作,作为一名生物学家在政府供职。因为是战时,所以没有高学位也可能得到这样的工作。弗朗西丝则继续教音乐,这样他们好寄钱给格丽塔。格丽塔回北安大略和娘家人一起生活了。弗朗西丝认为泰德是喜欢他的工作的。他曾卷入激烈的争端和冲突,也曾说过愤世嫉俗的话,但在弗朗西丝看来,政府职员就是这样。泰德却渐渐地把教学看作自己真正的职业。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越来越经常谈起教书的那些日子。在他嘴里,那些日子成了一连串的奇遇,有疯狂的校长、荒唐的地方教育委员会、不听话但最终被完全制服的学生。这些都不是什么令人怀念的记忆,但泰德说起来却兴味盎然。要是听说学生们的回忆和自己的记忆相吻合,他会很高兴的。
弗朗西丝还想告诉泰德海伦的事。海伦是阿德莱德的女儿,三十多岁了,长得很结实。她带着弗朗西丝来到阿德莱德的尸体前。阿德莱德的嘴像是被捏住了,这下终于不说话了,她活着的时候可从来没这样。
“看他们是怎么弄的,用金属丝把她的上下颌绑在一起了。现在都这么做,上下颌绑起来,怎么看都叫人觉得不自然。以前是放些小垫子,把嘴唇撑起来,现在不这么做了,太麻烦。”
一个脸色苍白的胖男人拄着双拐走上前来跟弗朗西丝说话。
“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我叫弗雷德·比彻,曾经住在阿德莱德家的隔壁。”
“哦,记得。”弗朗西丝说,虽然一时间想不起来和他相关的事了。说着话的时候,弗朗西丝想起来了。比彻说起他这个邻居眼中的阿德莱德,还告诉弗朗西丝自己正在治疗关节炎。弗朗西丝想起来阿德莱德说的比彻在雪地里吐的事了。她说她很难过,比彻正遭受着关节炎的折磨,连走路都有困难,但她真正想说的是自己为那次事故感到难过。如果那个下雪天比彻没出门,没穿过镇子去送婴儿车,她现在就不会在渥太华,不会有这两个孩子,不会有这样的生活,一定不会。这是真的,弗朗西丝十分确信,但是这么想让人太不愉快了。永远都不能承认自己看这件事的角度,那太可怕了。如果那天比彻没出门——弗朗西丝一边和他说话一边想——那我们现在都在哪儿?鲍比大概得四十岁了,他也许成为一名工程师了——从他小时候的兴趣(现在泰德经常回忆起来)看,这很有可能;他会有一份好工作,甚至是有趣的工作,有自己的妻子、孩子。格丽塔会去医院看泰德,照顾患肺气肿的丈夫。自己呢?可能还在这儿,在汉拉蒂教音乐;也可能在别的地方。可能从那段感情里走了出来,爱上了别人;也可能忘不掉情伤,变得冷酷而孤僻。
“多么不同。”弗朗西丝想。她不知道这个想法是从哪里来的,也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当然会不同,谁都看得出来,整个一生都会不同。她有爱情,有丑闻,有男人,有孩子,但在内心深处却是一个人在前行,和这些出现之前的那个自己一模一样。
当然不完全一样。
一样。
等我老了,会和母亲一样糟糕,她一边想,一边转过身,热情地和认识的人打招呼。不用担心,那还早着呢。
巴登汽车
一
假如生在另一个时代,我想当个老姑娘。我们家出过很多老姑娘。这是个贫穷的家庭,家里人极其沉默,坚韧,节俭。我和他们一样节俭,一块中国丝绸叠好放在抽屉里,由于手指在黑暗中的抚摸而变旧;或是一封信,藏在少女时代的衣服下,无须打开阅读,因为每个字都已经烂熟于心,只消轻轻一碰,便一切尽在不言中。也许不必是这样可触摸的东西,仅仅是记忆中暧昧不明的词语、亲昵随意的声音和冷酷无助的眼神——仅仅这些就可以。有了这些,我就可以年复一年地刷牛奶桶,熨烫衣服,跟着牛群走在长满桤木和多毛金光菊的崎岖小道上,把洗干净的工装裤搭在栅栏上、把抹布摊在灌木上晾晒,生活得忙忙碌碌。那个男人会是谁呢?他可以是任何人:在索姆河战役中牺牲的士兵;或住在路前面不远处的农民,娶了个说话粗鲁的妻子,生了一大帮孩子;或是一个去萨斯喀彻温省闯荡的男孩,曾经说要来接我,却再也没有音信;或是那个每周日把我吓醒的牧师,我生怕会遭受他所说的那种折磨。谁都可以,我可以秘密地拥有其中任何一个,终生的秘密,终生的梦境。我可以在厨房里唱歌,擦炉子,擦煤油灯的玻璃灯罩,从水桶里舀水,烧水泡茶喝。擦洗过的锡罐和破旧的抹布散发出一股微微的酸味。我的床在楼上,有高高的床头板、钩针编织的床罩,以及看起来粗糙却很好闻的法兰绒被单。还有热水袋,可以缓解我的抽筋或夹在两腿中间。就这样,我一次次地回到幻想的世界,任自己受到攻击,不再是从前那个自己。一个处女固执的信念,深信不疑的信念。任何一个饱经风霜的妻子都会告诉你,根本没有那回事。
我将长柄勺浸入水桶,也任自己沉浸在无害的疯狂中。我哼着歌,不会引起任何人的好奇。
“他是山谷中的百合,
是闪亮的晨星,
是我万里挑一、心有灵犀的好人儿。”
二
今年夏天,我住在多伦多一个叫凯伊的朋友的公寓里,准备完成一本家族史书,是一些有钱人出钱雇我写的。春天的时候,为了写这本书,我需要在澳大利亚待一段时间。在那儿,我遇到一个人类学家,很多年前我们在温哥华曾有过一面之缘。那时他和第一任妻子在一起(现在是第三任),我身边则是第一任丈夫(现在离婚了)。当时我们都住在“福特营”——大学里已婚学生聚居的地方。
这位人类学家曾经调查过昆士兰北部的语言群体。他打算先在这个城市的一所大学待上几周,再去印度与妻子会合。他妻子得到一项资助,正在那里学习印度音乐。她是那种新式的妻子,有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事情。他的第一任妻子当时是有工作的,她要挣钱供他读完大学,然后待在家里生儿育女。
我们周六中午一起吃了饭,周日乘着游船逆流而上,去一个动物保护区游玩。船上有很多带着孩子出来玩的人,很是吵闹。在保护区,我们看到了像黑香肠一样蜷成一团的毛鼻袋熊,一脸不悦、脏兮兮的鸸鹋,走过一个开满了不知名鲜花的棚架,还和考拉合了影。我们聊起彼此的近况,时而严肃,时而轻松,还不忘开开玩笑。回来的路上,我们喝了船上酒吧里的杜松子酒,然后接吻了,还小小地出了个洋相。船上的引擎声、婴儿的啼哭声、小孩的尖叫声和追逐打闹声混合在一起,吵得我们几乎没法说话,但是他说:“请过来看看我的房子吧。我有一处借来的房子,你会喜欢的。我迫不及待地请求你,请过来和我一起住吧。”
“我应该去吗?”
“我要跪下了。”他这么说,也这么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