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SecurityQuestion:“行,那就一百次。” (1/7)

第57章 “行,那就一百次。”

陶去奚本以为自己能心平气和地承受男人突然的这一出浪漫惊喜。

可当鼓手击打着鼓点,当《我的秘密》的前奏响起的那一瞬——她控制不住地热起了眼眶。

这一刻陶去奚才知道,原来人的情绪真的是有生命力的另一个个体,当画面足够冲击神经时,它可以抗拒人类本身的一切思维支配五官做出它认为正确的反应。

这首歌贯穿了他们青春时代的高光阶段,也是后来分开多年每每闲下来回忆往昔,思绪怎么都迈不过去的那个坎。

【最近一直很好心情不知道什么原因】[1]

李赏扶着麦,目光始终对着她所在的方向,第一句唱出来顿时引发台下一阵感叹。

他不怯场,自身气质又出众,这本身就已经比大部分登台的人要成功得多了。

再加上李赏本身唱歌就比一般男人要好,声线条件又优越,在学校提供的效果没那么好的音响播放下,几乎能媲美大半个专业人士。

连旁边的主唱男生都在李赏的光芒下逊色了几分,但好在这人性格不错,听到李赏的歌声后两眼一亮,不仅不怕被喧宾夺主,还示意大家一起给这位帅哥鼓掌喝彩,让全场氛围更上一层楼,完成这场意料之外的惊喜彩蛋节目。

因为“临时主唱”过于卓越的表演能力,连带着副吉他手,贝斯手和后面的鼓手都听得露出了笑容。

同样的歌,同样的人,可是李赏却唱出了和高三时完全不一样的味道。

而这种变化,仅仅只有陶去奚这个同时见证过两场“表演”的人才知道。

高三时李赏的那首《我的秘密》是一个突发爆开的炸/弹,是在匆忙间夹进别人主唱的坏蛋行为,他要和台上原本的演唱人员抢麦,还要防着老师们阻挠,并且要克服台下学生们的惊讶和爆发式的嘲笑。

所以他唱得没那么稳,气息也带着奔跑后的过度顿挫,音量没有控制好大小,结果过于奔放了,让这首原本应该是娓娓道来的甜歌唱出了少年意气时,最刺眼,最坚定最有劲头的偏爱。

这也是让她这么多年念念不忘的原因——只因他唱出了自己的感觉,那种哪怕听再多翻唱博主,听再多嗓音条件比他还优秀的男声,却依旧难以覆盖当初的惊艳。

【夜里陪着我的声音就算沙了也动听】

【这一种累了的声音是最温柔的证明】

而二十六岁的李赏再次为她唱响这首歌,与第一次的感觉有了鲜明的不同。

不知道是不是她过于敏感,总觉得现在的李赏经过几年社会历练,声线比高三的时候还要低。

不晓得是不是因为他前些年经常喝酒的缘故,嗓子在酒精浸泡下受到了影响,不仅低了一点点,他的频调也更粗了些,低声说话的时候沙的质感会更明显,唱歌的时候也是一样。

如果说以前他唱歌的感觉像是酷暑中灌了一整瓶柠檬味的气泡茶,清爽又给劲,让人想一瓶接一瓶地畅饮。

现在站在台上,扶着麦在欢雀节奏中,低声温柔带着强烈的故事感,像把歌当成情书来唱的李赏,就像暴风雨过后,阳光洒下的午后,垂动纱帘的那股风——令人忍不住想要挽留,舍不得消耗掉它,享受在它的温柔里。

雷雨后的风拂过她额头,卷来的“第一台词”并不是消暑的清爽,而是在告诉她——所有不好的,害怕的,乌漆嘛黑的都已经过去了。

乌云压城的恶劣气候结束了,从这缕风开始往后,日日都会是好天气。

而在那似短暂又似漫长的雷暴中,他很想她。

即使在旋涡中央遭受冰雹鞭笞,看不到人生的半点盼头,感受不到半点生活里的美好,他也依旧爱着她。

【我们之间的距离好像忽远又忽近】

【你明明不在我身边我却觉得很亲】

雷暴天气再强势,再肆虐,可乌云之上的那片蓝天从来没变过,也并不会因为暴风雨而减淡半分颜色。

正如他们的青春那样。

青春的颜色不变,他们对彼此的那份纯粹的感情就不会走失。

等乌云散尽,等他们重新又走到了一起,一块并肩散步,走过一个又一个街区,产生一段又一段的联系。

那份感情的颜色会原封不动地回到他们两人缝合在一起的,叫做人生的这张画布上。

【ha——我要让全世界都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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