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意外事故
我幸福地吃着披萨。
「迪克」在一边看着电视,手里端着杯牛奶——这是「杰森」刚刚塞给他的,原话十分具有地狱笑话的风采:
“虽然第二版药剂还没出来,不知道你还能不能长高,但是事情已经这样了,你喝杯牛奶对冲下吧。”
天呐,原来牛奶还有这样的作用吗?那我完全理解了。
我这么想着,努力地把我面前这一杯牛奶喝完——不为别的,我只是也想长到和我爸爸那样高,这样我骑车再也不用被他们问“够得着吗”这种刺痛人心的问题。
别说玩爸爸一米三七的梗了——谁知道这个宇宙的达米安吃了什么,怎么过了个圣诞之后,身高节节拔高,现在已经初步显露出他未来高视群雄的苗头,距离成为两米多的大汉也是指日可待。
真想劝提姆珍惜下赏味期,否则过了这一村,恐怕就没这一店了,现在的达米安的杀伤力行为还可以称之为可爱,等他彻底长大后,恐怕这个滤镜就要碎一地了。
小孩盯你,可以称之为在意和别扭。等这一层柔弱的假象也渐渐消退,到那个时候,说不定只剩下被野兽盯上的恐怖感了呢。
不过说到底,按照提姆那个性子,估计也是乐在其中才对——看起来很乖巧,实际上追求刺激的也是他,说不定,他还会觉得驯服达米安和驯服危险大型动物一样有趣呢。
希望他们两个不要忘了,驯服本就是一个双向的过程。
至于谁是小王子,谁是狐貍,我不好说。
如果硬要说的话,我只觉得他们是共轭状态。
我吃完披萨,在高高的餐椅上快乐地晃着腿,而后,我看向在一边喝茶看书的「杰森」,问了句:
“杰,妈妈说你今天在忙,是有什么事吗?”
这件事或许不是那么机密,所以「杰森」也没有回避话题:
“东区新来了个魔法师,胡乱学了点东西就出来捣乱了,有很多人失踪了——我和红头罩都在追捕他,不过他跑得很快,现在还没逮到人。”
他说到这,放下茶杯,很严肃地叮嘱了我一句:
“这几天你不要在东区乱跑,知道吗?”
我“哦”了声,心想我闲得没事在东区乱跑什么,这里一点都不好玩,除了犯罪就是犯罪,出个门还要小心扒手,我才不喜欢在这里乱晃呢。
「杰森」似乎看出了我在想什么,很不满地开口:
“东区也是在慢慢变好的,更何况这里有着最棒的辣热狗摊子,韦恩塔那附近的都够不到它脚指头,上一次大蓝鸟还特地跑过来吃夜宵呢!”
“对不起,我不该对东区有偏见。”
我从善如流地滑跪,
只是我对这里的印象实在是不太好啦,一来这就被绑架,简直跟什么邪恶定理一样。
嗯……不过杰是属于犯罪巷的孩子,所以我决定把自己对这里的好感调高一点点——当然,这是看在杰的面子上。
因为「杰森」是很好很好的人,所以我也愿意相信这些地方仍然有着爱和善良存在。
无论多么稀少和微弱。
不过说来也奇怪,可能是缺什么就需要什么吧,即使论坛上哥谭人和大都会人掐得不可开交,对超人的那种救援方法嗤之以鼻,认为超人正在把大都会人宠坏。
但是要是有人说“蝙蝠侠根本不爱哥谭”之类的话,又很容易被哥谭人线下真实。
他们会说,“放屁!蝙蝠侠明明最爱哥谭!”
唉,扭曲的哥谭人!
哥谭人不相信眼泪,也不相信爱和正义,但哥谭人相信蝙蝠侠。
等等,那这么说,哥谭一堆缺爱的家伙……他们是不是把这种心理投射到了蝙蝠侠身上,以至于全哥谭不是蝙蝠侠的粉丝,就是蝙蝠侠的扭曲粉丝?
这是七型的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