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缅北第四特区,小勐拉 (1/2)

缅北第四特区,小勐拉。

相比混乱的大曲林,这里的治安就要好很多,经济也相对发达一些。

至少霍永孝在大皇宫边上的巷子里当街就敢动手的行为,在这里还是有收敛一些。

毕竟这里虽然也不归老缅政府管理,但是这个特区的统治者可就住在这个城市,上下一条心不说,还是有武装军队。

谁敢在这炸刺,那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而这个特区的首领,也是一个传奇人物,不仅祖籍是东大海南人,自己也是根正苗红在东大长大的。

当初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来到云南下乡插队,后来到缅共作战,因军功卓越,一步一步爬到缅共高层,前后两次获得民族英雄的勋章,最后更是娶了前果甘王的女儿。

在掸邦独立的时候,他更是占据了小勐拉成立第四特区,自立为王。

他本姓林,不过在老缅的名字叫做吴再林,意思是东大的林不在了,只剩下了老缅的他。

老缅是一个有名无姓的国家,吴,不是一个姓,而是一个尊称。

类似于英语中的「Mr」、汉语中的「先生」。

霍永孝回忆着关于小勐拉地区的信息,眼底也是多了一分火热。

『大丈夫,当如是也。』

进入小勐拉,霍永孝示意大佛停车,朝着林木森说道:

「林先生,那我们就在这里分别了。」

林木森一路上与霍永孝聊得很高兴,心里却是对霍永孝越发忌惮。

他没什么文化,但是也知道一个道理。

一旦你和一个不熟的人聊天很开心,那么大概率对方的段位就高你很多,向下兼容挑着你喜欢的话说,才会让你觉得如沐春风。

不过有一点,他和霍永孝聊得很对味。

那就是国家认同感。

他能感受得到,霍永孝并不是故意在他面前表现出来对东大的亲近,而是真的很「热爱」东大。

就冲这一点,林木森觉得霍永孝这个朋友,值得一交。

想到这里,他也是真诚的说道:

「阿孝,给我一个机会请你们吃饭吧,我在小勐拉混了两年,也算有些熟人,你这边要是有用得到我的地方,随时开口。」

朋友两个字,可不是用嘴说,而是在你欠我人情,我欠你人情之中慢慢就交往出来的。

霍永孝本想拒接,迟疑一下还是说道:「你知道丽丽发廊在哪吗?」

林木森一怔,看看手表:「这才八点,会不会太早了?不先吃点饭?」

霍永孝被他问得莫名其妙:「啊,什么意思?发廊还没开门。」

他这次来小勐拉就一个目的,找灯叔拿下大曲林分公司经理的位置。

不过他不认识灯叔,提着猪头也找不到庙门。

金山集团虽然在缅北这些社团组织之中排名在十位以后,但毕竟也是个集团。

集团的股东有十多个,但是最强势的却是号称五老的「金、木、水、火、土」五个人。

其中,金就是集团的董事长,金昆素。

灯叔,则是火。

这样的大人物,他想去拜访,必须要有人引见才得进得去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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