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阿武听完李世官的要求后,想都没想便答应了下来。
「行!那就这样吧!」
与阿武的通话简短而高效,双方都不是喜欢废话的人。
李世官刚放下大哥大,办公室的门就被敲响了,没等他回应,一个身影就带着风闯了进来。
来人身材不算特别高大,但精悍结实,穿着一件花衬衫,领口敞开,露出脖颈上狰狞的蝎子纹身,眼神锐利,嘴角总是习惯性地歪着,带着一股混不吝的痞气。
是丧狗,以前是黎胖子的头马。
现在,则是李世官麾下头号打手,专门负责处理那些需要「强力手段」解决的问题。
「官哥!」丧狗咧嘴一笑,露出一口被烟熏得微黄的牙齿,对待李世官的时候他颇为尊敬,不敢有丝毫的不敬,「搞定了!旺角那间『金爵酒吧』从今天开始,招牌就换成咱们洪兴的了!」
丧狗语气轻松,仿佛拿下的不是全兴社旗下曾经颇为赚钱的场子,而是顺手在路边捡了个钱包。
「干的不错!」李世官脸上露出了真切的笑容,显然对这个消息非常满意。
金爵酒吧位于旺角内核地带,客流旺,利润高,是全兴社在旺角的一块肥肉。
如今成功拿下,确实是开门红。
「丧狗,你辛苦了。」李世官赞许地点了点头,「还有今天参与了行动的中弟们,也辛苦了。」
说完,李世官拉开抽屉,从里面取出十沓捆扎得整整齐齐的千元港币,接着推到丧狗面前:「这里是十万块,拿去给今天参与行动的兄弟们分了,就当是小小的鼓励。」
丧狗眼睛一亮,毫不客气地将钱扫进自己随身带着的一个帆布包里,拍了拍鼓囊囊的包,笑道:「官哥就是大方!兄弟们跟着你,有肉吃!你放心,场子我已经让几个机灵的小子看着了,保证出不了乱子!」
「嗯,你办事,我放心。」李世官摆了摆手,「去吧,让兄弟们今晚好好放松一下。」
「谢谢官哥!」丧狗嘿嘿一笑,拎起帆布包,风风火火地又离开了办公室。
……
次日,上午十一点。
旺角,一家装修颇为气派的粤式酒楼二楼靠玻璃窗的包厢内。
圆桌上摆满了精致的菜肴,鲍参翅肚,琳琅满目。
围坐在桌旁的,是五六个年纪在四五十岁上下的男人,他们大多穿着绸缎衫或 polo衫,手腕上戴著名表,手指上套着粗大的金戒指或玉扳指,一个个红光满面,谈笑风生。
这些人不是别人,正是全兴社幸存下来的几比特老级人物。
「来来来,满上满上!庆祝我们兄弟几个,重见天日!」一个秃顶肥胖,被称为「肥佬林」的元老举起手中的茅台酒杯,高声吆喝着。
「干杯!干杯!」
「哈哈哈!总算他妈的出来了!那班死差佬,问来问去,烦都烦死了!」
「就是!还是外面的空气新鲜啊!」
众人纷纷举杯,一饮而尽,气氛热烈。
带着一种劫后余生般的放纵。
「要我说,东叔这次总算是做了件明白事!」一个瘦高个,外号「高脚七」的元老夹起一块鲍鱼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道,「他自己把事儿都扛了,保全了我们兄弟,算他还有点当老大的样子!」
另一个戴着金丝眼镜,看起来比较斯文,但眼神同样精明的元老「四眼牛」推了推眼镜,慢悠悠地说道:「东叔进去前三令五申让我们以后安分点,别再碰那些偏门生意了,说什么要转型,要做正行……哼,真是越老越糊涂!」
肥佬林嗤笑一声,肥厚的手掌一拍桌子:「正行?正行能赚几个钱?够我们兄弟喝茶吗?以前跟着他打天下的时候,什么偏门没碰过?现在倒好,自己进去了,还想让我们跟着吃斋念佛?我呸!」
「肥佬林说得对!」高脚七附和道,「现在东叔进去了,社团里就我们几个辈分最高,以后怎么做还不是我们说了算?我名下那几家三温暖,停了这几天损失多大?今晚就给我重新开业!还有那些赌档,放数的生意,都得赶紧搞起来!」
「没错没错!有钱不赚王八蛋!」
「我那边几个夜总会的『小姐』最近都跑了不少,得赶紧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