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沙终于老实了,跪在地上,颤抖着手捡起了刚才被扔掉的纸和笔。
笔尖落在纸上,墨水洇出一个细小的黑点。
李文轩就站在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客厅里的气氛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似乎能听到心脏扑通扑通的跳动。
其实李文轩知道,黄沙今天的「懂事」不过是装出来的。
可他还是要杀他。
理由很简单,他穿越过来的时候,继承了原主的记忆。
原主就是被眼前这个黄沙,以及另一个黑哥们儿,在蓝多街抢劫杀死的。
虽然穿越不是他自己选的,醒来的时候原主已经死透了,但占了人家的身体,总不好什么都不做吧?
他心里一直有个念头:如果把杀了原主的这两个人弄死,替原主报了仇,那他就不欠原主什么了。
当然,这话得说清楚。
前提是顺手。
如果报仇要让他付出巨大的代价,那就算了。
这一点,李文轩心里门儿清。
他穿越过来才几天,已经把这个世界的规则摸得差不多了。
活着不容易,没必要为了一个死人把自己搭进去。
「去死吧!装神弄鬼的家伙!」
就在他走神的这一瞬间,黄沙突然暴起!
他反握着那支笔,像握着匕首一样,整个人朝李文轩猛扑过来,脸上的恐惧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近乎癫狂的狰狞。
「哎!哎!哎!」
李文轩的反应比他更快。
黑洞洞的枪口已经对准了他的脑门。
黄沙整个人僵在原地,像被施了定身咒。
自从前几天被那两个流浪汉跟踪之后,李文轩就养成了随身带枪的习惯。
没办法,这个世界太危险了,小心驶得万年船。
「哎,哎,哎,哥,哥,哥,我错了,我错了,哥。」
火器,人类最大的恐惧发明。
看着那个冰冷的枪口,黄沙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尽,双腿一软,直接跪了回去。
他双手高高举起,求饶的话像倒豆子一样往外蹦:「别开枪,别开枪哥!我签,我现在就签!」
「识时务者为俊杰。」李文轩晃了晃枪口,「快签。不然我就开枪了。」
黄沙二话不说,趴在地上就开始签字。
看着他伏低的后背,李文轩嘴角微微勾起。
他知道,自己刚才那几句带着揶揄语气的话,已经让黄沙猜到了,自己不是鬼,是人。
但那又怎样?
在这十三号别墅里,他就是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