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周明远的提醒 (1/4)

下午,县公安局。

赵刚坐在办公桌后面,面前摊着一张纸——刘军和王磊的信息。

他看了好几遍,每一个字都记在脑子里了。

门被敲响了。

「进来。」

推门进来的是他的搭档——副手,马骏,三十出头,刑警队最年轻的副中队长。

个子不高,但很结实,一张圆脸,看起来和和气气的,但办起案来比谁都狠。

「赵队,什么任务?」

赵刚把那张纸递给他。

「这两个人,柳河镇的。方志文指使他们打过人,打的是审计组的人。」

马骏接过纸看了一眼。

「刘军,王磊……」

他念了一遍这两个名字。

「我好像听过。柳河镇的混混,之前在派出所有案底——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关过几天,然后不知怎么的就放出去了。」

「你认识?」

「不认识。听说过。」

马骏把纸还给赵刚。

「什么时候抓?」

「尽快。就这一两天,但在这之前,有几件事要安排好。」

赵刚靠在椅背上,嘱咐:

「第一,抓人的时候不能惊动柳河镇派出所。我们自己去,不带他们的人。」

马骏点了点头:「我带三组的人去,都是信得过的。」

「第二,抓回来之后,在刑警队审。不去柳河镇,不去派出所,就在我们这里。」

「明白。」

「第三。」赵刚的声音沉了下来。「这两个人可能已经听到风声了,也许藏起来了。找到他们不容易,找到之后抓人更不容易。如果在抓捕过程中遇到阻拦——」

「按进程办。」

马骏接过话。

「不。」赵刚摇了摇头。「不是按进程办,是把人带回来。不管用什么办法。」

马骏看着他,沉默了一秒,然后点了点头。

「知道了。」

赵刚站起来,走到墙上的地图前。

地图是晴顺县的全图,柳河镇在县城东南方向,距离县城二十公里。

他伸出手指,在柳河镇的位置上点了一下。

「刘军的住址在柳河镇老街,王磊的住址在柳河镇新街。两个人住得不远,走路大概十分钟。如果他们在一起,一锅端;如果不在一起,分头抓。」

「我带人抓刘军。你带人抓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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