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方明远的判决 (1/5)

周四,下午。

何颖坐在办公室里,一边处理公务,一边等苏婉清的电话。

今天是审判方明远的日子。

方志文审判的时候,她低调去了现场。

这次轮到方明远了,她不想再去。

因为没有意义,她也不想看到此时的方明远。

四点多的时候,电话响了。

苏婉清打来的,她连忙接通。

「县长,判了。」

「多少年?」

「十二年。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他没有上诉。」

何颖沉默了一下。

十二年,比方志文少三年。

方志文是运行者,方明远是指挥者,但方明远交代了老聂,交代了省城的事,算是有立功表现。

「他有什么反应?」

「法官宣读判决的时候,他站在那里,身体微微晃了一下。

我以为他要倒下去了,但他没有。

他站住了,扶着面前的栏杆,站住了。」

何颖能想像出那个画面——

方明远站在被告席上,法官念了十几分钟的判决书,念到「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的时候。

他的身体晃了一下。

「他还说了什么?」

「没有。法官问他是否上诉,他说不上诉。声音很小,但听得很清楚。」

何颖挂了电话,靠在椅背上。

方明远判了,十二年。

她想起方明远第一次在常委会上跟她针锋相对的样子。

那时候她刚来晴顺县不久,在常委会上提出要审计柳河镇。

方明远当场反对,说「柳河镇是全县的经济命脉,审计会影响发展」。

他的语气很强硬,眼神很不屑。

她当时没有跟他吵,只是说「审计是法定进程」,然后把议题过了。

那时候,她以为方明远只是护犊子。

后来她才知道,他不是护犊子,是护自己。

柳河镇是他的根基,方志文是他的堂弟,那些钱是他的退路。

她动了柳河镇,就等于动了他。

翻到陈大鹏的微信,她打了一行字:「方明远判了。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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