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幸运。我每天晚上都得做临时的卷儿,身体里的化学物质不允许我烫永久性的。”
女人谈论自己的外表,有几种情况。有些女人坦言保持好的容貌就是为了性,为了男人;另一些像格拉迪丝一样,把这项工作当作家务活来看待,工作难度本身成了她们骄傲的资本。格拉迪丝很文雅,我能想象出她在银行上班时的样子,穿着藏青色的套裙,套裙的白领子晚上可以拆下来清洗。她脾气不好,但是做事不会出错。
还有一次,她跟我说起月经,说她的量很大,很痛,她想知道我的是什么情况。说话时她脸上有种拘谨不安的神情。这时艾琳救了我,她正在上厕所,冲我们大声喊道:“学学我,你就能暂时摆脱所有问题了。”艾琳只比我大几岁,不久前刚刚结婚(结晚了),肚子已经很大了。
格拉迪丝没理她,用凉水洗着手。由于工作的关系,我们这些人的手都红红的,看起来好像很疼似的。格拉迪丝说:“我不能用那块肥皂,用了就起疹子。要是带自己的来,又管不起别人用。太贵了,是一种专门的抗过敏的肥皂。”
我觉得莉莉和玛乔丽说格拉迪丝追求赫布·阿博特,是因为她们认为单身的人理应随时受到取笑并为自己感到难为情,同时也与她们对赫布的兴趣有关系。她们认为他应该有人追求。姐妹俩对赫布很好奇,很想知道一个男人需要的东西怎么可能这么少。没有妻子,没有家庭,也没有房子。他的日常生活具体是什么样子的?有哪些小偏好?她们都想知道。他是在什么地方长大的?(这儿,那儿,到处。)上了多少年学?(很多年。)他的女朋友在哪儿?(从来没说过。)如果让他选,他是喜欢喝咖啡还是喝茶?(咖啡。)
她们在说格拉迪丝追赫布的时候,真正想说的一定是性——他想要的和实际上拥有的。她们的好奇中一定充满了刺激,就像我一样。赫布之所以会激起我们这样的情感,是因为他既小心谨慎,不像有些男人那样开玩笑,又不是太拘谨,或者像绅士一样彬彬有礼。比如说教我认识火鸡的睾丸吧,有些男人会觉得这种东西的存在本身就是跟我开了个不道德的玩笑,是对一个女孩子的嘲弄;另一些男人则会觉得很尴尬,并认为自己有义务保护我免受这种尴尬。如果一个人哪一种都不是,就会显得很奇怪——对我来说是这样,对年龄大一些的女人来说恐怕也是这样。但我特别喜欢的东西也许会扰得她们心神不宁。她们想唤醒他,甚至想要格拉迪丝去唤醒他,如果她能的话。
那时候人们以为——至少在安大略省的洛根,在四十年代后期是这样——同性恋只是极少数人的事。女人们当然相信这种事很罕见,并且局限于特定的人群。镇上有同性恋,我们都知道是谁:举止优雅、说话轻声细语、留着波浪式鬈发的裱糊工人,他自称是室内装饰设计师;牧师寡妻那个胖胖的独生子,因为被母亲惯坏了,竟然出格到去参加烘焙比赛,连桌布都是自己用钩针织的;还有一个患疑病症的教堂管风琴手,同时也是音乐老师,为了让唱诗班和学生们听话,他不得不大喊大叫。标签一旦贴定,大家对这些人就宽容多了,并且开始欣赏他们在装饰、编织和音乐方面的才能——尤其是女人们。
“真可怜,”她们说,“他们根本不会伤害到别人。”她们好像真的相信(女人们确实如此),造成这些人同性恋倾向的决定性因素是他们对烘焙或音乐的强烈爱好。是这些活动,而不是他们可能或希望走的其他歪门斜路,让他们变成了那个样子。在她们看来,一个男人如果想拉小提琴,那就太没有男子汉气概了,比想躲避女人还过分。实际上她们认为,任何一个有男子汉气概的男人都想躲避女人,只是大多数都冷不防中招,并且被永远套牢了。
我不想问赫布是不是同性恋,因为这种界定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我觉得他有可能是,也有可能不是。(即便考虑到后来发生的事,我还是这么认为。)他不是一个可以随意解开的谜。
和艾琳一起负责给火鸡拔毛的是亨利·斯特里茨,我们的一个邻居。亨利都八十六岁了,还是个工作狂——这是他自己说的。除了这一点,他就没有什么特别的了。他把威士忌装在保温杯里,一天到晚不时喝几口。是亨利在我们家厨房里告诉我:“你应该在屠宰厂找份活儿干,他们还需要一个取内脏的。”父亲听了立刻说:“她不行,亨利,这孩子笨手笨脚的。”亨利说只是开个玩笑罢了,那是脏活儿。但我已经决定要试一试了——我非常需要干好这样一份工作。我为自己手笨深感惭愧,就像一个成年人不识字一样。工作对我来说就是一件我不擅长的事,我认识的每个人都这么认为。可是在别人那里,工作却意味着自豪,也是人们评价彼此的依据。(不用说,我擅长的那些事,像学校里的功课,是不可信的或根本不值一提的。)所以我很诧异,自己竟然没有被解雇,这让我感到了成功的喜悦。我竟然能制造出一只只干净的火鸡,而且速度并不慢得丢人。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否真的明白,赫布·阿博特给了我多大的帮助,不过有时候他会说:“干得不错。”或拍拍我的腰说:“这份活儿干得很好,将来你会大有前途的。”当我透过厚厚的毛衣和血迹斑斑的罩衣感觉到那友好的一拍时,我感到自己的脸在发热,好想往后一靠,靠在他身上,把头靠在他宽宽的、厚厚的肩膀上。晚上侧身躺在床上的时候,我会用脸去蹭枕头,想象那是赫布的肩膀。
赫布跟格拉迪丝说话的语气、看她的眼神、是不是留意她,我都很注意观察。但这种注意不是嫉妒,我想我希望他们之间发生点什么。想到这些,我就像莉莉和玛乔丽一样,因为好奇而激动得浑身发抖。我们都想在他身上看到、在他声音里听到忽隐忽现的性趣,不是因为我们觉得这会让他更像其他男人,而是因为我们知道,这件事在他身上会完全不同。他比大多数女人都要温和、有耐心,在某种意义上说又像任何一个男人一样严厉、冷漠。我们想看看怎样才能打动他。
如果格拉迪丝也是这么想的,那她可是一点都没有流露。对于她这样的女人,我无从判断她到底是像表面看起来那样迟钝、乏味,只知道自找气生、自取其辱,还是被阴暗的怒火和无益的激情压得喘不过气来。
玛乔丽和莉莉也谈论婚姻。关于这个话题,她们没什么好话,不过这并不妨碍她们这样想:无论是谁,都得结婚。玛乔丽说,结婚不久她就跑到木柴间,想喝下巴黎绿杀虫剂。
“要不是卖食品杂货的来了,”她说,“我就喝了。但是卡车来了,我得出去买东西。那时我们住在农场。”
那时她丈夫对她很残暴,但后来他出事了,开拖拉机翻了车,受了重伤,导致终身残疾。他们搬到城里来住,现在是玛乔丽说了算。
“一天晚上,他开始耍脾气,说不想吃饭。好吧,我只是拿起他的手腕,就那么拿着。他怕我会拧断他的胳膊,他知道我做得出来。我说:‘你什么?’他说:‘我吃饭。’”
她们还谈论自己的父亲。她们的父亲是个老派的人,在木柴间有套绞索。(不是玛乔丽要喝巴黎绿的那个木柴间,是另一个农场,更早的时候他们住在那里。)她们要是把他惹烦了,他就让她们并排站好,威胁说要绞死她们。莉莉比玛乔丽小,她会吓得浑身发抖,直至瘫倒在地上。就是这个父亲,安排玛乔丽嫁给了他的一个老朋友,那时玛乔丽才十六岁。就是那个丈夫,让她有了喝巴黎绿的念头。她们的父亲那么做,是不想让她有麻烦。
“暴脾气。”莉莉说。
我感到毛骨悚然,问道:“那你们为什么不逃跑?”
“他的话就是法律。”玛乔丽说。
她们说这就是现在的孩子们存在的问题——竟然由着小孩子说了算。父亲的话就应该是法律。她们对自己的孩子都很严,结果个个都好好的。玛乔丽的儿子尿床的时候,她吓唬他说要用屠刀割掉他的小鸡鸡,从那以后孩子再也不尿床了。
她们说现在百分之九十的年轻女孩都喝酒,骂人,由着男人胡来。她们没有女儿,如果有,要是逮着她们那样,一定会打得她们皮开肉绽。她们说艾琳曾经穿着撕开裆的滑雪裤去打冰球,为了打完球在雪堆里干那事方便,里边什么都没穿,真是太可怕了。
我发现,玛乔丽和莉莉的话有些自相矛盾的地方。她们指责别人喝酒、骂人,可是她们自己也这样;而且一个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一生不幸福的父亲究竟有什么好的?(我没看到的是,她们并不是一点都不幸福——那不可能,因为她们有自己的骄傲、做事方式和后果意识。)这么说来,大多数成年人的话都是站不住脚的。不管什么证据摆在面前,她们都能坚持自己的说法。这在当时会让我感到愤怒。这些女人的双手如此灵巧、能干——据我所知,除了取火鸡内脏,她们还擅长几十种其他的工作,并且和取内脏干得一样好,包括缝被子、织补衣物、刷油漆、裱糊墙面、揉面、栽秧苗——可是她们思考问题却这么草率、笨拙、令人愤怒,怎么会这样?
莉莉说丈夫要是喝了酒,她从来不让他靠近自己。玛乔丽说自从她有一次差点死于大出血,就再也不让丈夫靠近自己了,就是这样。莉莉马上说,丈夫只有喝了酒,才会尝试做点什么。我看得出来,不让丈夫靠近自己是个有关自尊的问题,但是很难相信“靠近”就是“做爱”的意思。她们的牙齿坏了,腹部下垂,脸色暗淡,满脸斑点,找她们做那件事好像很奇怪。我决定,还是按照字面的意思理解“靠近”。
圣诞节前的两周对屠宰厂来说是一段紧张而忙碌的日子。我开始在上学前和放学后各去干一个小时,周末也去。早上去上班的时候,路灯还亮着,天上晨星闪烁。屠宰厂位于一片白色田地的边缘,后面有一排大松树。不管天气多么寒冷,周围的环境多么寂静,这些松树始终都枝干挺拔,傲然屹立。我走在去屠宰厂的路上,心里竟是那样充满希望,同时又感到身在宇宙中那纯然而又难解的神秘。这在现在看来似乎很奇怪,但在当时却是我真实的感受。这与赫布有关,与那些日子里寒冷而晴朗的清晨也有关。实际上,那时候有这种感觉并不难。我有这种感觉,但是不知道这和现实生活将会有什么样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