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赫布,我不需要借助照片就能想起他——我是说,如果照片上是他平时的样子的话。在屠宰厂他从来都是一个样子,在街上我碰到过他几次,也一样——在我印象中他从来没变过,只有一次例外。
赫布唯一不同于平时的一次就是摩根大骂布赖恩,布赖恩跑到街上去的那次。那时他脸上是什么表情?我努力在记忆中搜寻,因为当时我一直在盯着他看。其实没有太多不同,只是比平时更平和、更严肃了一些。如果非要形容那种表情,那只能说是羞耻了。可是为什么而羞耻呢?为布赖恩——因为他做了那样的事?那恐怕为时已晚,因为布赖恩什么时候不是那样?为摩根——他那么夸张地大吵大闹?为他自己——他以阻止这类打闹出名,这次却没能阻止?还是因为他没有维护布赖恩?他会不会觉得自己有义务那么做——维护布赖恩?
所有这些在当时都令我百思不得其解。后来,当我涉世稍深、至少对性知道得更多以后,我认定布赖恩就是赫布的情人;格拉迪丝也确实想引起赫布的注意,而这正是布赖恩羞辱她的原因——也许有、也许没有赫布的纵容与许可。像赫布这样有尊严、深藏不露又可敬的人通常会选择布赖恩这样的人,不由自主而又徒然地爱上一个堕落、愚蠢的家伙,这个家伙甚至连邪恶都说不上,连恶魔都算不上,只是胡搅蛮缠,惹人讨厌——难道真的是这样吗?我认定,赫布虽然性格温和、小心谨慎,但他在替自己向我们报仇——不只是向格拉迪丝,而是向我们所有人。布赖恩就是他报仇的工具。在我盯着赫布看的时候,他心里一定充满了对我们的不屑,恶毒的、幸灾乐祸的不屑;但也有尴尬,为布赖恩,为他自己,也为格拉迪丝,在某种程度上为我们所有人感到尴尬,为我们所有人感到羞耻——那时我就是这么想的。
再后来我不这么想了。我到了这样的一个阶段:凡是自己不能真正理解的事情,都躲得远远的。现在,只要想到赫布那奇怪的、饱受折磨的表情,想到布赖恩不顾他的尊严瞎胡闹,想到我自己对赫布神秘的关注,希望有机会出其不意地靠近他,待在他身边——想到这些,对我来说就足够了。对于一个永远都不可能答应你的人来说,想象和他亲近是多么迷人、多么愉快的事啊!现在我仍然会受到这种男人的吸引,想象着他们的许诺和拒绝;对他们仍然充满好奇,不管是基于事实还是猜想。
喝完酒,我想对赫布说点什么,于是站在他旁边等待机会。要等到没人和他说话、他也不和别人说话的时候,要等到大家的声音越来越吵,盖过我声音的时候才能说。
“很遗憾你的朋友不得不离开这儿。”
“没关系。”
赫布的态度很友好,很快乐,这让我觉得自己没有权利进一步打听或谈论他的生活。他知道我想干什么,一定早就知道了,他在很多女人那里都有过经验,也知道如何应对。
莉莉的马克杯里又添了些威士忌。她说有一次她和最好的朋友(已经死于肝病)女扮男装,混进啤酒馆的男士区。那里写着“男士区”,她们想看看那里究竟是什么样的。两个人一边坐在角落里喝啤酒,一边睁大了眼睛看,竖起耳朵听。没人多看她们一眼,或起一点疑心,但很快问题就来了。
“现在我们该去哪儿?要是转到另一边去女厕所,叫人看到,她们一定会大喊大叫的。要是去男厕所,也一定会有人发现我们不对劲。你知道,啤酒下肚后,很快就想上厕所!”
“你年轻的时候什么事没干过?”玛乔丽说。
好几个同事给我和摩基建议,叫我们及时享乐,但不要惹是生非。他们说他们也曾经年轻过。赫布说我们都是好同事,活儿干得漂亮,但他不想留大家到太晚,免得和哪位的丈夫闹不愉快。玛乔丽和莉莉说她们不在乎自己的丈夫,但艾琳说她爱她的丈夫,他不是叫人从底特律拖回来和她结婚的,不管别人怎么说,那不是真的。亨利说只要身体好,生活就很好。摩根衷心祝愿大家圣诞快乐。
我们走出屠宰厂的时候,外面正下着雪,莉莉说像圣诞贺卡上的一样。没错,雪花在路灯下飞舞,围着人们门外的彩灯盘旋,确实像圣诞贺卡上的一样。摩根开着他的卡车送亨利和艾琳回家,以示对老人、孕妇以及圣诞节的尊重。摩基穿过田地,抄近路走回家。赫布是一个人走的,他低着头,手插在口袋里,身子有点摇摇晃晃的,像走在湖船的甲板上。玛乔丽、莉莉和我像老朋友一样挽着胳膊往回走。
“我们唱歌吧,”莉莉说,“唱什么呢?”
“《三个国王》?”玛乔丽说,“《三个取火鸡内脏的人》?”
“《我梦想有一个白色圣诞节》。”
“梦想什么?你已经有了啊!”
于是我们唱了起来。
事故
十二月初的一个下午,弗朗西丝在汉拉蒂高中二楼的一扇窗户前走来走去。那是1943年,弗朗西丝的穿着在当时算得上时髦:暗色的格子裙,与裙子相同材质的三角形披肩;披肩缀着流苏边,垂下来的末端塞在裙子里;米色的缎子衬衫(是真的缎子,这种面料很快就在市场上消失不见了),衬衫前面和袖子上各有一排珍珠形状的小扣。她刚来这所高中教音乐的时候从来不穿这样的衣服,随便一件旧毛衣和裙子就够了。这个变化没有逃过人们的眼睛。
合唱团在楼下排练,弗朗西丝来二楼没什么事。为了准备圣诞节的音乐会,她很用心地指导学生们。音乐会必唱的一首歌是《他会为信众提供食物》,然后是《休伦颂歌》(有个家长不满,因为听说这首歌是一个牧师写的),《橡树之心》之所以入选,是因为当时的局势需要有爱国歌曲,还有《沙漠之歌》,他们的自选曲目。现在孩子们唱的是《圣城》,很多人都很喜欢这首歌,尤其是胸大无脑的姑娘们和唱诗班的女士们。高中女生能把弗朗西丝气个半死,她们一会儿要关窗,一会儿又要开窗;开窗怕被风吹着,关窗又热得要晕倒。这些女孩子特别在意自己的身体,总担心哪里出了问题,时刻留意着自己的心跳,不停地说着自己的痛苦。她们开始由女孩变为女人了,都发生了哪些变化?身体开始前凸后翘;本来很平常的一些事,自己却觉得很重要;开始变得怯懦、迷糊、倔强;身上散发出紧身胸衣的气味;还有一些令人厌恶的新发现——在唱诗班唱歌的时候,会有男人像看祭品那样看着她们。完全是令人沮丧的性意识,就像歌里唱的那样:“他跟我走在一起,和我说着话,他告诉我,我属于他。”
弗朗西丝假装去教师厕所,让学生们自己练习。到了厕所,她只是打开灯,看着自己的脸:不是全神贯注的表情,也没有因为激动而脸红。她的脸长长的,皮肤很白,鼻子很大,棕色的眼睛清澈明亮;卷曲、蓬松的短发有褐色和红褐色两种颜色。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弗朗西丝感到很欣慰。她喜欢自己的样子,照镜子通常让她感到精神振奋。好像大多数女人(至少书里是这么写的)都缺乏自信,对自己的容貌不满意。弗朗西丝不得不承认,自己的问题可能恰恰相反。她并不是觉得自己漂亮,只是觉得这张脸能给自己带来好运和信心。有时候她会想起在音乐学院上学时一个叫纳塔莉的女孩,是拉小提琴的。那个女孩脸色苍白,一头短短的卷发,脸瘦得皮包骨头。可是没想到,人们有时候竟然会把她俩认混。更让人吃惊的是,弗朗西丝通过一系列普通朋友和知心密友得知,纳塔莉也和她一样烦恼。弗朗西丝曾经跟音乐学院的学生保罗订婚,当她跟保罗说要取消婚约时,保罗用冷漠、苛刻的口气说:“哦,你真的觉得自己可以找到更好的吗?要知道,你又不是什么大美女。”此前的谦恭和深情荡然无存。
弗朗西丝关上灯。她没有回合唱团,而是来到楼上。冬天的上午,学校里有些沉闷,天气还不太暖和;乡村的孩子们天亮前就离开了家,这会儿打着哈欠,冻得发抖;他们揉揉眼角,想把睡意赶跑。但是到半下午这个时候,弗朗西丝感到这里有种舒适的嘈杂和令人惬意的昏昏欲睡。深色的踢脚板吸收了光线,衣帽间静悄悄的,里面放满了羊毛大衣、围巾、靴子、溜冰鞋和冰球棍,衣服上的汗在蒸发。教室的门顶窗开着,里面传来老师有规律的指令声,是法语听写,是老师在讲述无可争辩的事实。与这秩序和顺从同时存在的,是一种熟悉的压迫感。它来自渴望或预感,就像你有时候在音乐或风景画中感受到的那种奇怪的东西一样,无法抑制,像要冲出来,但没有冲出来,而是消失了,不见了。
弗朗西丝正对着科学课教室的门站着。这间教室的门顶窗也开着,教室里传来叮当作响的声音、挪动凳子的声音和孩子们小声的说话声。他一定是正在让学生们做实验。让弗朗西丝感到荒唐和可耻的是,自己的手心竟然出汗了,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就像钢琴考试前或表演前那样。她好像制造出了那种危机感——接下来可能会成功,也可能会面临灾难,既有自己,也涉及别人——这真是愚蠢又做作。但这是怎么回事呢——她和泰德·马卡瓦拉的婚外情?她很清楚别人会认为这件事有多愚蠢,她没有失去理智。不过没关系,如果愚蠢就是轻率和冒险,那么她不在乎。也许她想要的就是一次冒险呢。但有时候她也想,恋爱在某种情况下也可以是有意设计出来的,虽然说不上是假的,就像那些愚蠢的表演一样,是拙劣的编造。在这一点上她不能冒险,于是她丢开了这个想法。
教室里传来一个女生的声音,听得出来,是在表达困惑和抱怨。(高中女生的另外一个特点:听不懂就会哭哭啼啼;相比之下,男生的咕咕哝哝和不屑一顾就好多了。)接着是泰德的回答和解释。他的声音不大,弗朗西丝听不清楚。她想,他可能正俯身专心地做某件平常的工作,比如把本生灯[12]的火苗调低。她喜欢这么想他:勤勉、稳重、有耐心;可是她知道(听别人说过),泰德在课堂上的行为与他给自己或其他同事的印象大相径庭。他习惯用轻蔑的口气说起自己的工作和学生。如果有人问他喜欢怎么惩罚学生,他会说哦,不怎么惩罚,可能对准嘴来一拳,也可能在屁股上踢一脚。而实际上他对学生却是又哄又骗,用各种把戏吸引他们的注意。他会用笨蛋高帽[13]和生日哨子做道具,会夸大其词地骂学生愚蠢,还曾经在水池里一份一份地烧掉他们的试卷。“真是个怪人。”弗朗西丝听学生这样说过他。她不喜欢别人这么说他。她相信学生也是这么说自己的。她也有过分的时候,孩子们唱得不好时,她会抓着自己浓密的头发抱怨道:“不,不,不。”但她希望泰德不要这样。有时候她会避免在别人面前提起他,也不想听别人谈论他。大家都说泰德和善,但弗朗西丝觉得自己听到的却是不解和鄙视。她很好奇:他为什么要这样煞费苦心地伪装自己?因为她知道泰德是怎么看这个镇子、怎么看这里的人的,或者说知道他是怎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