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不是白芷,是宝珠
翻案的前一天夜里,陆白芷一个人在偏殿里坐了很久。
桌上摊着一封信,是师父寄来的。
信很短,只有几行字——“徒儿,当年的事,为师的查了八年。证据都在你手里了。明天,你爹娘就能瞑目了。”
她把信折好,放在烛火上烧了。
灰烬落在桌上,她用手指轻轻拨了拨。
窗外月光如水。
她站起身来,走到衣柜前,打开柜门。
里面挂着她平时穿的衣服,鹅黄色、湖蓝色、藕荷色,都是素净的颜色。
她伸手拨开那些衣服,从最里面取出一只包袱。
包袱皮是藏青色的粗布,洗得发白,边角都磨毛了。
这是她八年前从陆家带出来的仅有的东西之一。
她打开包袱。
里面是一套孩子的衣裳,叠得整整齐齐,针脚细密,是当年她母亲给她做的。
她一直舍不得穿,压在箱底,带在身边,从北到南,从南到北。
衣裳上面放着一只荷包,荷包里是一只银锁片,正面刻着“长命富贵”,背面刻着两个字——“宝珠”。
那是她父亲给她取的名字。
宝珠,掌上明珠。
陆家三代单传,到了她父亲这一辈,娶了母亲之后多年没有孩子。
祖母急得天天烧香,母亲日日吃药,终于在父亲三十岁那年怀上了她。
生下来是个女儿,父亲抱着她,笑出了眼泪。
他说“女儿好,女儿是爹娘的掌上明珠,就叫宝珠”。
她小时候不觉得这个名字有什么特别。
后来陆家被抄,她逃出来,隐姓埋名,给自己取了一个新名字——白芷。
白芷是一味草药,味辛性温,能解表散寒,祛风止痛。
她觉得自己就是这味药,外表温良,内里烈性。
她以为叫久了就习惯了,她以为“宝珠”这个名字已经跟她没关系了。
可是深夜里,当所有人都不在的时候,她一个人在灯下写字,会不自觉地写下“陆宝珠”三个字。
写完了盯着看,然后划掉,写上“陆白芷”。
她把自己藏得太久了,藏到快要忘了自己是谁。
明天。
明天她就要拿回自己的名字了。
她把银锁片攥在手心里,攥得掌心生疼,然后松开,放回荷包里,把包袱重新系好。
翻案的折子已经递上去了,皇帝会在每日早朝当着满朝文武的面宣布重审陆正源案。
她本应该在偏殿里等着消息,但她等不及了。